[服务条款]       

在注册前请先阅读以下协议

本协议由您与中华企业商贸平台的经营者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中华企业商贸平台经营者是指法律认可的经营该平台网站的责任主体,本协议中“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指由中华企业商贸平台运营的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企业商贸平台网,域名为 zhsm1298.com中华商贸.com

一、 协议内容及签署

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中华企业商贸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提供的服务(以下称为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均受本协议约束。

2.您应当在使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应向中华企业商贸平台咨询。但无论您事实上是否在使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之前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内容,只要您使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则本协议即对您产生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中华企业商贸平台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3.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您应立即停止会员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

4.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并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您继续使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

二、 会员注册规范

1.会员注册

您确认,在您完成会员注册程序实际使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时,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有权注销您的中华企业商贸平台账户,并向您及您的监护人索偿。

2.会员账户

1)在您签署本协议,完成会员注册程序实际使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时,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会向您提供唯一编号的中华企业商贸平台账户(以下亦称账户)。

2)您可以对账户设置会员名和密码,通过该会员名密码登录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您设置的会员名不得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您连续一年未使用您的会员名和密码登录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或您设置的会员名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有权终止向您提供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注销您的账户。账户注销后,相应的会员名将开放给任意用户会员注册登记使用。

3)您应对您的账户(会员名)和密码的安全,以及对通过您的账户(会员名)和密码实施的行为负责。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且征得中华企业商贸平台的同意,否则,账户(会员名)和密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与账户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

4)如果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您的账户或有任何其他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的情形时,您应当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中华企业商贸平台,要求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暂停相关服务。

5)您理解中华企业商贸平台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中华企业商贸平台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您按照会员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并完成会员注册程序后实际使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时,您即成为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注册会员(亦称会员)。在会员注册时,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或会员注册页面的提示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您的资料,以使之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如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有权向您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改正的通知,并有权直接做出删除相应资料的处理,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中华企业商贸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支出。您应当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以便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或其他会员与您进行有效联系,因通过这些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导致您在使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过程中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的,应由您完全独自承担。 

三、 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

1.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不提供交易服务,会员可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上发布产品信息(销售、采购、代工、外包、)服务信息、招聘信息、企业招商、参加中华企业商贸平台组织的活动以及使用其它信息服务及技术服务。

2.您清楚知道并同意,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有权应政府部门(包括司法及行政部门)的要求,向其提供您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填写的会员注册信息。如您涉嫌侵犯他人,则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亦有权在初步判断涉嫌侵权行为存在的情况下,向权利人提供您必要的身份信息。 

四、使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承诺并同意

   在使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过程中,您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 在使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中华企业商贸平台各项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您如果违反前述承诺,产生任何法律后果的,您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确保中华企业商贸平台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

) 不发布国家禁止销售的或限制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信息(除非取得合法且足够的许可),不发布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产品或服务信息,不发布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中华企业商贸平台认为不适合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上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信息,不发布其它涉嫌违法或违反本协议及各类规则的信息。

) 不对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上的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站上展示的资料。

) 不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中华企业商贸平台的正常运作或正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上进行的任何活动。您不得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中华企业商贸平台网络设备的行动。

五)同意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有权对您是否违反上述承诺做出单方认定,并根据单方认定结果适用规则予以处理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且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或提前通知予您。

) 对于您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上发布的涉嫌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信息,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有权不经通知您即予以删除。

) 对于您涉嫌违反承诺的行为对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均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应确保中华企业商贸平台免于因此产生损失或增加费用。

) 如您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中华企业商贸平台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当赔偿中华企业商贸平台因此造成的损失及(或)发生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九)一旦您向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则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有权立即按您的承诺或协议约定的方式对您的账户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无须就相关确认与您核对事实,或另行征得您的同意,且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无须就此限制措施或公示行为向您承担任何的责任。

十)对于您提供的资料及数据信息,您授予中华企业商贸平台司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在多个层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此外,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有权(全部或部份地)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您的全部资料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会员注册资料、数据及全部展示于中华企业商贸平台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责任范围和责任限制

1.中华企业商贸平台负责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您提供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但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同时,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也不对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2.您清楚知道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上的信息系用户自行发布,且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仅作为信息展示平台。但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无法控制所涉及的(服务)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您应自行谨慎判断确定相关(服务)及/或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

3.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或出现以下情况,否则,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没有义务对所有用户的会员注册数据、产品(服务)信息、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

4.您清楚知道并同意,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您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

a) 使用或未能使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

b) 第三方未经批准的使用您的账户或更改您的数据。

c) 您对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的误解。

d) 任何非因中华企业商贸平台的原因而引起的与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有关的其它损失。

5.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中华企业商贸平台均不对由于信息网络正常的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协议终止

1.您同意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有权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不经事先通知的中止、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暂时冻结或永久冻结(注销)您的账户,且无须为此向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出现以下情况时,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有权直接以注销账户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a) 中华企业商贸平台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后,您涉嫌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会员注册中华企业商贸平台用户的;

b) 您提供的电子邮箱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且没有其他方式可以与您进行联系,或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以其它联系方式通知您更改电子邮件信息,而您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仍未更改为有效的电子邮箱的。

c) 您会员注册信息中的主要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或不及时或不完整。

d) 本协议(含规则)变更时,您明示并通知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e) 其它中华企业商贸平台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3.您有权向中华企业商贸平台要求注销您的账户,经中华企业商贸平台审核同意的,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注销您的账户,届时,您与中华企业商贸平台基于本协议的合同关系即终止。您的账户被注销后,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没有义务为您保留或向您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也没有义务向您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您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

4.您同意,您与中华企业商贸平台的合同关系终止后,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仍享有下列权利:
a) 继续保存您的会员注册信息及您使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期间的所有信息。

b) 您在使用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行为的,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主张权利。

5.中华企业商贸平台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中华企业商贸平台服务后,您应独力处理并完全承担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并应确保中华企业商贸平台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费用:

九、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1.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2.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由中华企业商贸平台网的经营者与您沟通并处理。您与中华企业商贸平台的经营者均同意以中华企业商贸平台经营者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